靳江河防洪治理工程涉高速公路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靳江河防洪治理工程涉高速公路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河防洪治理工程涉高速公路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项目预算:150000.00元;

1.4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涉高速桥梁安全性评价报告。1)收集本项目相关基础资料,明确工程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评估方案。2)根据本项目堤防建设内容与高速桥梁结构的相互关系,结合场地所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施工期间堤防建设对桥梁的影响,明确相关的风险源及风险等级,并提出建议性处理措施和具体控制指标。3)出具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且经专家论证的本项目涉高速桥梁安全评价报告。4)参与施工阶段涉高速桥梁的技术审查并对施工图设计提出优化建议,协助办理涉高速桥梁施工相关手续(施工阶段安全评价),并配合取得涉路施工行政许可的批复

1.5工期/周期:45日历天

1.6公告发布媒体: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2.2.2供应商近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7.5万元以上的涉高速公路安全评价项目业绩(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考核期限:1095天,自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份,装订成册)【可参考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参考模板】到长沙市岳麓区南园路诺贝尔幼稚园对面工地二楼(碧水源核心泵站)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除纸质版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资料(PDF格式)(盖章扫描件,需与纸质文件一致),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chentian@xjjt.com.cn。

3.3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9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3.4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186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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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docx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